古代妻子会给丈夫纳妾(古代的通房丫头还可以嫁人)
- 历史趣事
- 用户投稿
- 2023-02-15 10:12:56
在古代封建社会,纳妾几乎是家常便饭一般的存在,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纳妾都是随处可见,只不过因为身份地位不同,他们纳妾的数量和质量有所不同罢了。
比如唐朝著名豪放派诗人李白,他不但喝酒风流,就娶妻纳妾这件事也很风流,单单是明媒正娶的老婆就换了四位,更不要小妾了,他还曾以一句“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来彰显自己有两个小妾的得瑟之情。
事实上,除了李白以外还有无数文人墨客有过纳妾的经历,站在男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件令人无比自豪的事情,可对于女人来说纳妾却极为不公平,因为它严重违背了爱情的排他性。
可为何古代女人能够容忍丈夫纳妾的行为,甚至主动为他们物色对象呢?
笔者认为,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无论何朝何代,居于官方统治地位的政府永远是最具权威的,他们说的话就是金玉良言,底层百姓必须无条件服从,既然连官方法律都允许男人纳妾,女人又如何反对呢?
在古代农耕社会,一切生产力几乎都归结于人口数量的多少,人口越多,为国家提供的税赋以及能够征召的兵马也就越多,国家的经济、军事实力也就越强大。反之,如果一个国家人口太少,不但经济难以发展,还将遭到邻国的欺辱打压。
而且古代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人均寿命很短,要是再遇到天灾、战乱等意外,一个国家的人口可能会骤减,此时增加人口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安史之乱爆发以后,唐朝全国人口总数骤减至一千六百万人,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摆脱困境,唐朝中央政府将婚配年龄下调至男十五岁、女十三岁,堪称历史最低。
要说让男性十五岁结婚也就罢了,可十三岁的女性完全就是身体还未发育完全的孩子,强迫她们婚嫁颇有竭泽而渔的意味,过早地婚嫁使得很多女性在生育过程中难产而死(身体还没有长开),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对于人口问题有多么重视。
不过尽管官方承认纳妾的合法性,却也并非放任男人肆无忌惮地纳妾,而是对此做出了一系列的约束。
例如汉朝只允许士大夫娶妾,并且最多只能取一个,至于普通老百姓只能老老实实地奉行一夫一妻制。
魏晋时期官员的等级高低决定他们能够纳妾的数量有多少,最低级的七八品官员只能纳一名妾,而最高级的王爷享有纳妾八名的特权。
一直到明朝嘉靖年间,纳妾的权力才慢慢延伸至平头百姓家中,中央朝廷规定普通百姓到了四十岁还没有一个儿子的,可以纳一房小妾,要是没有满足条件偷偷纳妾被发现,则要接受四十下鞭刑的惩罚。
有了法律的保护,古代男人们纳妾也就有了底气,而女人即便再不情愿也只能忍着。
例如晋朝有个女诗人名为苏蕙,她是代州刺史窦滔的正妻,因为容貌出众、才华横溢颇受丈夫的宠爱。
不过除了苏蕙以外,窦滔对于一个能歌善舞的小妾赵阳台亦是非常宠爱,对此苏蕙心里非常不舒服,于是有一次她故意找茬将这个小妾痛打了一顿,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结果窦滔知道这件事情以后非常生气,调任的时候故意不让苏蕙一同前往,而是带上小妾赵阳台。这下苏蕙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在手绢上绣了一首八百多字的回文诗,这才取得丈夫的原谅。
(苏蕙与窦滔)
再比如元朝书著名画家赵孟頫的夫人管道升,她本身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能与丈夫走在一起也是因为情投意合。
起初两人的生活过得非常美满幸福,可时间久了赵孟頫风流的个性就暴露出来,他在外面艳遇颇多,甚至有了纳妾的心思。
管道升知道以后非常伤心,一气之下与丈夫大吵了一架,可当她冷静下来以后发现自己没有阻止丈夫纳妾的能够,只能写下一首《我侬词》来表达对丈夫纳妾的哀怨之情。
所以看起来古代女人容忍丈夫纳妾,实际上是她们根本无法阻止丈夫纳妾这一合法行为,宽容大度只是她们无奈的伪装罢了。
古代女人允许丈夫纳妾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小妾的身份卑贱低下,很难威胁她们的地位,正是因为小妾的威胁性太小,正妻才会故作宽容大方允许丈夫纳妾。
在古代封建社会,想要娶妻可没有那么容易,三媒六聘、八抬大轿,经历了一系列繁琐的步骤才能够成功娶到老婆,在古代越来注重礼节的东西就越重要。
至于纳妾也有一系列流程,不过相较于娶妻无论是繁琐程度还是规格都要差很多,甚至有些小妾直接就是花钱买过来的,她们的地位与正妻相比有着非常明显的差距。
通常来说,正妻与丈夫的家境相当,算是门当户对,她们可以没有绝色的容貌与身材,但必须具备贤惠持家,对理财、文艺、女红有一定的涉猎。
至于小妾则恰恰相反,她们可以无才无能,但必须有着姣好的容貌与诱人的身材,满足家主对于美女的心理诉求。
因此“娶妻当娶贤,纳妾当纳颜”的说法在古代非常流行,男人们为了自己往后的幸福会选择贤惠的正妻与漂亮的小妾作为伴侣。
这时候有人就会问:如果小妾姿色高于正妻,那会不会出现小妾乘机夺宠,打压甚至将正妻赶出家门的情况呢?
事实上,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那些毫无意义的宫斗(家斗)剧中,因为古代正妻与小妾有着截然不同的地位,一旦双方发生矛盾冲突,吃亏的只能是小妾。
古代对于正妻有着一定的保护机制,例如《孔子家语》中所说的三种情况下不能休妻:
“三不去者,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
即妻子无家可归、曾为公婆守孝三年、从贫苦陪伴到丈夫飞黄腾达这三种情况,虽然这种所谓的保护机制并不一定都有效力,但至少能够看出古人还是比较看重正妻的地位。
可小妾就不一样了,她们更多像是家主的私人财产,挥之即来呼之即去,地位卑贱不说,还要时刻面临被抛弃的风险。
比如有“诗仙”美誉的李太白,曾在云游途中将小妾卖掉换了一匹白马;宋朝大诗人苏东坡曾多次将小妾赠予他人,据说后者当时还怀着身孕,可见古代小妾身份地位有多低。
(李白)
为了防止小妾争宠威胁正妻地位,历朝历代法律都设立了相应的保护机制。比如《大唐疏议》曾规定
“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也就说如果家主因为宠爱小妾把她升为妻子,就要被流放一年半,而且流放结束以后双方还必须离婚。
《大清律例·户律·婚姻》则规定:
“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在清朝,家主把小妾升为妻子的话就得接受九十下的杖刑,同时更改这不正当的关系。
在古代,小妾见到正妻必须行大礼,两人之间更像是一种主仆关系,如果小妾伤害了正妻,轻则被暴打一顿,重则直接处以死刑;可要是正妻伤害小妾,只要把握好尺度一点事也没有,哪怕是到了危及生命的地步也能够利用权势压下来。
因此,在古代正妻与小妾有着截然不同的地位,正妻能够凭借地位将小妾压得死死的,正是给予这个前提,她们也会容忍丈夫纳妾的行为。
在正妻眼中,小妾同样有着一定的利用价值,那就是承担生育的责任。
常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对于传宗接代这件事非常看重,女人出嫁的那一刻起就必须承担起生育子女的责任,为男人延续生命的火种。
可如果正妻的肚子不争气,一直生不出孩子或者一直生女孩怎么办呢?这时候小妾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传宗接代的重任也就落到她们的身上。
前面我们说过,古代中央朝廷承认纳妾的合法性,尤其是在正妻肚子不争气的情况下,纳妾就显得更加有必要,如果这时候正妻选择一哭二闹三上吊百般阻挠丈夫纳妾,不但难以成功,还有可能会引起丈夫的厌恶反抗。
而聪明的女人则会选择顺水推舟,主动为丈夫物色小妾,这样不但能够获得丈夫的宠爱,还能赢得宽容大度的好名声。
更重要的是,只有小妾生下儿子,正妻的晚年才有保障。
要知道古代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如果家中没有一个儿子,那么一旦家主死去,即便家中有无数个女儿也无济于事,因为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终究是外人,家产只能由男性来继承。
这时候家主继承人便会从主脉落到旁支手中,相当于家产全部落于他人之手,而如果旁支有吃绝户的习惯,那正妻可能会落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红楼梦》当中的王熙凤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她自己肚子不争气生不出儿子,却又百般阻挠丈夫贾琏纳小妾,最后夫妻反目落了个被休的下场,哪怕她曾经再风光也无济于事。
因此,有时候小妾对于正妻来说更是一种未来的保障,能够代替她们承担传宗接代的责任,避免未来家主死后被吃绝户的情况发生,所以正妻才会容忍丈夫纳妾,甚至主要帮助丈夫物色小妾。
总而言之,古代女人允许丈夫纳妾,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无奈的行为,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女社会地位严重不平等,女人必须依附男人才能够存活,这种畸形的依附关系滋生了纳妾的土壤,使得纳妾逐渐合法合理化,这也便是古代女人的悲哀之处。
反观文明进步的当下,男女早已实现社会地位的基本平等,女人也能有自己的事业,也拥有自主择偶的权利,并且能够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恐怕这个世界便是古代女子心目中的伊甸园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1910064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下一篇
返回列表